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顆利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好不容易才把「顆利略」這名字琅琅上口,因為聽起來實在很怪異。比較好記的名字是「牛骨墳場」,傳說有許多牛在這片荒漠中迷路,渴死後,留下一地白骨。

    但顆利略的著名之處不是牛骨,而是亂石上的神祕圖騰。據說是距今一千兩百年前,比印加文明更古老的民族所為。考古學家目前已找到五千多個圖騰,全散佈在這片兩平方公里的礫漠中。

 

為什麼我會去這冷門的地方?

    我從首都利馬搭了17小時的巴士來到阿雷基帕。17小時,也不能說是搭夜車了吧:P

 

8.27peru 006.jpg 一路上景色奇異8.27peru 007.jpg豐盛的巴士餐 8.27peru 017.jpg  早餐

8.27peru 651.jpg  阿雷基帕

 

    阿雷基帕是秘魯第二大城,海拔四千公尺以上,附近甚麼怪地貌都有。玩了兩天後,主要景點都去過了,需要物色新目標。我相中一個火山熔岩區,Lonely planet大推說:『連Discovery頻道都愛!』

    我問了五家旅行社,有的說要翻山越嶺五天才能到,最友善的說法是:「搭客運九小時,全是顛簸的山路。」眾說紛紜,唯一的共通點就是:「我們沒有提供這條路線。小姑娘,我勸妳不要去。」我終於忍痛放棄火山熔岩,將目標轉向『深山裡的沙漠』:顆利略。

         而沙漠裡那些圖騰代表什麼意義?而且既然牛骨墳場死寂如地獄,古人來這裡幹什麼?為了占星、祭祀?還是這片荒漠曾是一片沃土?

    還好有萬能的I Peru旅遊詢問處,我問到了開往顆利略的客運,車程三小時。沒人知道那邊有沒有旅館,只好帶一套衣服,走著瞧。

 

巴士機場

    清晨五點,我搭計程車到巴士轉運站。轉運站內部如隧道,一條腸子通到底。這裡24小時不打烊,商店街橫貫頭尾,比夜市還龐雜,門口的麵包堆得比山還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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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更猛的是走道對面的幾十家客運公司,所有人在櫃台扯著嗓子招攬生意,像是瘋狂小巴士的車掌們當了櫃台小姐。

在這,所有出現在旅遊書上的心愛的無緣的地名,全活生生的在眼前,只要我失控跳上車,就能到得了任何地方,「不過是一張車票的距離嘛!」就算只是神遊也讓我興奮得要命。

 

8.27peru 020.jpg  清晨的巴士轉運站

 

     我地毯式搜索完整條隧道,終於在底部廁所旁找到那家客運公司,碰巧是最破爛的一家。我問道:「有去顆利略的車嗎?」

     櫃台說了一串話,不知為什麼我就是懂了。我得到第二航廈去,這裡沒車到顆利略。

     狂奔過停車場就是第二航廈。我感動地發現,西班牙文的廣播不再是喃喃天音,而是:「六點三十分往顆利略的乘客請到一號出口。」聽久了還是會聽懂的,媳婦終於熬成婆。

    一爬上客運,車上全是提著馬鈴薯、全身沾土的印地安婦人,一副要立刻下田種菜的樣子,更驚悚的是其中一個正拿黑莓機在打簡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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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地球表面

    駛出阿雷基帕,進入城外貧困區,人群在土路旁推擠,手裡抓著三明治大口啃著,等著搭小巴士進城工作;現榨柳丁汁的攤販旁,男人拿杯子站著,仰頭一飲而盡,用手背抹掉溢出嘴角的果汁。路邊攤沒有免洗杯,你得站在路邊把飲料喝完,把杯子還給老闆。

    我開始昏睡,偶爾透過眼皮縫隙看窗外,先是灰色水泥山、龜裂的乾漠、乾漠有小溪流過、乾漠中央出現肥沃的甘蔗田、有小販上車兜售、駛入群山、溪流不見、溪流又出現,而且水勢更豐沛了,然後我看到路牌上寫著「顆利略」,才把眼睛全睜開。

    一下車,我進入警戒狀態。沒半個觀光客,我走過之處,所有人都暫停動作,盯著我瞧。現在首要任務是找到一間民宿,安置行禮,不然別說會變成搶匪的標靶,背著這一堆東西,我也別想在沙漠裡走多久。

   說不慌是騙人的,只要是寫著Hostal的破爛招牌,我每一家都試過:

按了門鈴沒人應門;

爬上樓梯被生鏽的鐵窗檔住,搖窗吶喊還是無人回應;

一家剛刷上白油漆、明亮冰冷的旅店,不見半個客人,但床位已滿…

眼看整座小村即將被我走遍,雜貨店的大姨也見死不救,見我想問路,先後退三大步,吐出「不知道」完便躲得遠遠的。

   窮途末路時,一棟民宿出現眼前,小巧舒適,我馬上訂了。進房間把行李丟在床上,喜孜孜的狂拍一堆除了我沒人會想看的房間照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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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二樓看出去,綠油油的田地映入眼簾,更遠,有岩脈赤裸的灰山圍困這座小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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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身輕裝回到廣場,心情也輕鬆了,有氣勢跟計程車司機殺價。一個油頭捲髮的黑胖子出價道:

「車資來回三百。」

我極盡不屑地嗤道:「不可能這麼貴,一百五。」

「不要就算了,你去問別輛也是三百。」

我悶哼一聲道:「從這裡走路去牛骨墳場要多久?」

「走路?小姐,別傻了!」

    我又問了三台車,終於一個司機說兩百五Ok。

    山腳下的田地,農人忙碌著,田間堆著一袋袋胖鼓鼓、比人還高的粉紅麻袋,裝滿馬鈴薯。

看起來薄薄的一片瘦土,卻孕育出這麼豐碩的食物,我整個被大地之母所懾服。

司機興奮他停車讓我拍照,滔滔不絕地解說,可惜我只聽得懂關鍵字:PaPa(馬鈴薯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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駛上山坡,小村漸漸縮成相框大小,沿途有頹傾的柵欄,圈著全身塗土的瘦乳牛,山羊嚼著舌根,公雞隨地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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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收票亭是間小破屋,我付了入場費,問道:「請問有地圖嗎?」

守門員把票翻到背面,指著一些用簽字筆畫的線條說:「這就是地圖。」

   我隨後馬上了解,就算有地圖,沙漠裡沒地標怎麼定位?每一座岩丘看起來都一樣,我怎確定它畫的是哪一座?兩平方公里的沙漠,沒半點標示,看得到什麼,全憑個人本事。

     

真的是憑「個人」本事,因為這片沙漠裡就只有我一「個人」。

 

考古學家的孤寂旅程

   車繼續爬坡,沒幾秒就到了「地圖」上畫的小茅屋,也是地圖上唯一明確的地標,其餘是一望無盡的荒漠。

牛骨墳場像河谷一樣,被兩旁的絕壁挾住。我回頭看,顆利略小村成了荒漠裡的一汪綠洲。司機說:

「我車在這裡等,妳大概需要多久?」

「兩小時吧!」

    車就停在小茅屋底下,如天地一沙鷗。我把圍巾和Lonely planet留在車上,開始覺得歉疚,要是司機在車裡被烤熟,我怎麼跟他家人交代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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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現在中午十一點半,太陽照在如雪地般的礫漠上,眩成一片粼粼蒸騰的白。我穿著牛仔褲和羊駝毛衣、沒帽子、沒太陽眼鏡,只有一條快被擠乾的防曬乳,前進沙漠,尋找亂石上的古畫。地圖沒有比例尺也沒有地標,只能憑直覺了。  

昨天在城裡買了條橘皮羊羹,咬第一口便呸在地上(不怎麼美味),還好剩下的忘了丟,現在正好拿來充飢。其實也不餓,但眼看前途茫茫,覺得不嚼點東西馬上就要腳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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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曬在脖子上,牛仔褲燙得快冒煙,走著走著眼前風景完全沒變,只能頻頻回頭,見山下綠洲、茅屋和車子越縮越小,確定我有在前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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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過第一座岩丘後,就只剩下我了。放眼望去,沒有任何人類文明出現過的跡象。

如果我是阿茲海默症患者,有天音告訴我這裡是月球,我絕對深信不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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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人幫我拍照,只好自拍,但只拍到狼狽的大臉塞滿鏡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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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路上有些砂岩塊,我靈機一動,把相機放在上面,用自拍定時器倒數十秒。我玩得樂不可支,擺了一堆pose,每走幾步路就放在新的石頭上再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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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惜,樂極生悲。

相機摔下石頭,鏡頭進沙無法伸縮,用手指也掰不開。「別擔心,回村再修吧!」我鎮住心底那股挫賽和悲傷,拿出手機繼續拍,卻驚異發現:這裡訊號竟然滿格!

代表我可以在這裡傳簡訊給爸媽,這是多奇怪的一個舉動!像是來自異次元的簡訊。天涯若比鄰不過如此。

但媽若得知我正孤身在這鬼地方,大概不會多興奮,所以我沒傳。

   才剛看一部電影「自由之路」,演一群從納粹集中營裡逃出來的政治犯,穿越森林、高原、沙漠、青藏高原,到達印度。

現在真能感受那種人類在浩渺宇宙中的脆弱和無助,單單憑兩隻腳,能走多遠呢?能創造多少故事,又有誰在意呢?

  

   突然極想念我所認識的人類們。儘管我清楚,那些人現在正距離我一個地球的直徑,但只要想著大家的臉,我就不覺得孤單。

這輩子從沒這樣,絕對的、生理上的孤單。  

  

   截至目前,我還沒找到半個圖騰。但圖騰到底多大、長什麼樣子?我毫無頭緒。腦中不禁浮現回到小茅屋時,司機熱切問我圖騰怎麼樣,我只能回答:「我半個都沒找到。」那不就遜爆了!雖然地上有各式奇美的小石頭可以欣賞,我也玩得很開心,但面子掛不住總是個大問題啊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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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離出發已過一小時,再不多久,就算沒找到也得折返。我加快腳步,開始爬上陡坡,在坡上竟發現一只破碎的陶罐!

我將之拾起,撫著優美的瓶頸曲線;越往上爬,碎陶片越多,我一一撿進塑膠袋中,袋子越來越重。我一直幻想越過這座坡就會看到遍地的亂石古畫,像印第安那瓊斯進到寶藏窟一樣。我決定把整袋陶片倒回地上,「更好的東西還在前頭呢!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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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惜一踏上丘頂,看到的只是一模一樣的光禿礫漠,和另一座拱起的岩丘。岩丘真是個愛誘惑人的壞東西!

我回頭找那破碎陶罐,但眼前一片花白,哪裡知道哪條是我的來時路?而且坡陡,下坡一個不小心就會栽滾下去。

在這最好皮繃緊點,因為可能五百年後才會有人發現我腳摔斷了,別讓這裡真成了「人骨焚場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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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我放棄陶罐,繞到左方平穩的沙地,踏上回程的另一條路,漸漸深入岩石群中。

群石遠看繁如森林,走近又發現石與石之間其實分布鬆散。我穿梭其間,遠遠看每塊石頭都覺得:「就是它了!」走近一瞧,又啥圖騰都沒有。

蛇行許久,我發現這裡的沙較別處柔細,地上有許多腳印,心想:「跟著腳印走吧,這些人一定知道圖騰在哪。」

那些腳印很有想法,迂迴繞行,漸行漸遠,卻仍不見半個圖騰。我換了幾行腳印跟隨,依然啥也沒找著。說不定那些腳印幾十年前就留在那,腳印盡頭還有具骷髏哩,差點被它拐走了。我得走出自己的路。  

    突然,我看到一隻狼,刻在石上。我逗留良久,捨不得離去。怎知一抬頭,發現四處都是圖騰!有的只是線條、幾何圖形,有的是簡單童趣的人、動物,也有極龐大複雜的神祇。每塊有圖騰的石頭背面都有一組編號,想必是考古學家的記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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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穿梭岩間,幫每個圖騰拍照,忙得不可開交。屆時下午兩點,很擔心司機以為我昏倒在半路,但圖騰實在太多,好不容易才前進幾步,又瞥見遠處更多的圖騰。

我幼稚園的夢想是當考古學家,怎想得到夢想竟在這成真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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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走三步退兩步搓磨著前進,一抬頭卻驚見茅屋就在眼前。

搞什麼!如果我一開始就走左邊,不就三兩下就找到了?想剛才那番踏破鐵鞋的折磨,真是冤得好笑,不過,倒吃甘蔗的感覺真不錯。

司機翹著二郎腿在打盹,我遠遠大喊:「我回來了!找到好多噢!」

     一上車,我的良心和貪心正展開一場激烈交戰。終於,我毅然開口道:「先生,我還是會付您三百塊,雖然您剛說兩百五就好。非常感謝您,讓您多等好久。」

剛才的辛苦殺價難道是白費力氣嗎?我想,既然都用真心相待了,對朋友不是就要懂得付出不計較?那對人家司機非得那麼苛薄嘛?

況且這五十塊對他一定比我重要得多,別老是把自己當作全世界唯一缺錢的人。他欣然收下,說:

「妳想吃吃看溪蝦濃湯嗎?這裡的特產噢!我直接放妳在餐廳下車?」

「好耶!」

 

溪蝦濃湯

    小溪邊,水聲潺潺,狗狗躺著曬太陽,草屋餐廳坐落綠油油的田間,裡頭傳出山地民謠。

「妳要不要再加三十塊,我在這裡等妳吃完,載妳回村。」我看這離村不遠,道謝婉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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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相機奄奄一息躺在包包裡,像是病危的親人,我甚至沒勇氣面對它,只能告訴自己:「享受完這大餐再說吧!」

餐館只有我一個客人,我嗑著紫玉米爆米花,麻雀和陽光齊飛進門,啄食地上的玉米屑。我脫下帆布鞋,把沙子倒出來,泥土地上隆起一座柔和的小沙丘。這時老闆叫住我,我臉一紅,見他手作搓洗狀,笑著指向廁所,示意我那裡有洗手台可以梳洗。

手機還剩下細細一條線的電力,希望夠我拍完這一餐。老闆端來比臉盆還大的湯碗,裡頭滿滿的料,我邊吃邊在筆記本記下所有食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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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茅屋,狗狗仍在曬太陽。,但該是我面對現實的時候了,我摸摸包裡的相機,咬牙步上回村的石子路。

   才走沒兩步,司機出現了!原來他一直在這等著,說要免費載我回去。

剛才我自願多付的那五十塊,現在現賺回來。但得到的感動,豈是五十塊買得到的?

 

修相機大戰

   我走進一家手機店,指著我的相機,被店主搖頭拒絕。

經過一間理髮廳,見桌上放了一桶螺絲起子,我問阿婆是否可借用,阿婆揮揮手後繼續替大嬸剪髮。

  我慢條斯理地把相機拆了,還用手機照下拆解過程,打算向爸炫耀:「沒什麼事是解決不了的!」然而,我又高興得太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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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想到,怎麼拆,鏡頭就是伸不出來。阿婆正拿鏡子讓大嬸檢視新髮型,我問道:「有人可以幫我修相機嗎?」比手劃腳了十分鐘,阿婆終於恍然大悟,拿起電話吼道:

「馬上滾過來!」

十秒內,一個男人出現,阿婆果然很罩。

我說明沙子卡進鏡頭(撿起地上沙子,作勢塞進相機),他點頭表示了解,埋頭苦幹,我在旁邊比他還緊張,幫他把拆下的小螺絲釘集中放好。

   終於,他宣布放棄:「我不行,妳應該拿回阿雷基帕修。」此事不解決,我無心玩下去,只好今晚不住這了。旅館不讓我退房,只好進房沖澡回本,流下一地沙土。

    我在巴士上焦慮望著窗外,直到天色暗下。

爸的簡訊說:「如果真的修不好,買一個新的吧,精彩的照片是值得的。」我勾著滿手行李沉沉入睡,醒時旁邊多了兩個田裡來的巨大帶土女人。

     壯觀燈海顯現,阿雷基帕到了,昏暗的十字路口火光熊熊,有人在耍指揮棒火把。一下車,先擺脫一個穿耶誕老人裝的遊民,直奔3C賣場。

     店員皺眉,原來剛阿婆叫來的那位仁兄給我亂組裝,還硬把電池塞回去!

3C賣場的男人們全員出動,圍著相機七嘴八舌,絞盡腦汁想把電池拔出,

一人拔得差點把指甲凹斷;

一人掏出瑞士刀的夾子,結果夾到變形;

有人拿相機去敲桌子。

 最後,電池終於被一群滿頭大汗的男人生出來了,只差沒哇哇大哭哩!在眾人掌聲中,我接過遍體鱗傷的電池。英文最好的男人抱歉地說:

「雖然生出來了,孩子大概是活不了了。」

不是啦,總之是建議我回台灣再修,現在先買一個新的吧。我已精神耗弱,一心只想了結這樁事,就不再堅持。臨走前店員叮嚀我:一個人千萬要小心。

 

    回到廣場,在路邊攤等現做三明治的同時,一個瘋子邊對著我碎碎念。繞著廣場散步,警察叫住我,問我是否一個人,我瞎掰說有朋友在旅館等我,他叫我千萬小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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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我帶著新相機上路,發誓要用生命守護它。

走回旅店的路上,那個聖誕老人還在兜售巧克力,而有人在翻垃圾桶,我卻在眨眼間買了台四千塊的相機,難怪他們會想搶。

   

      如果換做是我也會想搶,老天是真的不公平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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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nny 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